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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警把牢机动车登记、检验和监督三关口

  3月10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近日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警把牢车辆安全的源头,在机动车登记、检验和监督三个环节从严要求,下足功夫,切切实实地为群众生命安全创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首先,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公安交警进一步把好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关,确保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合法性――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必须严格审查其生产的合法性,车辆外观、技术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非免检车辆,严审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对未按规定交售报废机动车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对在用机动车未按规定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单位或个人,不予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与此同时,各地要严把机动车定期检验关,切实提高检验率;对2年以上未检的车辆建立“黑名单”,加大路查路检和处罚力度,采取措施督促车辆所有人按时参加车辆定期检验,确保安全性能。

  其次,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公安交警要配合质检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配合商务部门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监督,防止违规检测、报废机动车回流等不利于安全的状况发生――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尽快实现安检机构与机动车登记系统的联网,从而监控机动车上线检测的时间,杜绝缺项、漏项检测,从源头管理上减少因机动车机械故障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还未建立摩托车安检机构的,要加快建设进程,确保摩托车安检水平和定期检验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各地要定期清理报废车辆的信息,并及时提供给商务部门;积极协调商务部门,尽快实现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与公安机关信息平台的联网,共同促进报废机动车的回收,防止报废机动车和报废车辆“五大总成”回流社会;同时切实抓好报废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监销工作,防止报废机动车和拼装车上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其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管控与车管静态管理的配合,推广“机动车、驾驶人业务监控系统”,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形成管管控合力――车辆源头管理,是预防事故第一道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严实施路面管控,是预防事故的直接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地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重点查处微型客车在农村地区超速、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农村营运客车、摩托车超员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凡发现车辆逾期未检,在用货车和挂车反光标识、防护装置不符合规定的,除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拼(组)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盗抢车辆、报废车辆,坚决查扣,严肃处理;对于无证、持伪造、变造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车辆,以及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从重处罚;对驾驶证有效期逾期以及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提交的,应责成持证人及时到车管部门处理。与此同时,推广“机动车、驾驶人业务监控系统”,通过系统定期不定期地对逾期未检、达到报废条件未报废的车辆,以及未审验、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情况进行重点监控,采取多种方式告知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督促其办理相关车管业务。另外,3月1日开始实施的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各地要积极会同保监会,切实落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公共安全。

 

来源:卡车网[www.chinatruck.org] 作者:卢学民
文章关键词: 交通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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