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开始征集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0-02-22 08:57:58
反馈
随着近几年车数量的迅猛增长,来自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的投诉也日渐增多。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合同的签约行为,市工商局从即日起至2月底前向全市消费者征集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中的“霸王条款”,随后将开展对这些行业“霸王条款”的专项整治活动。 J[d _v`
了解,从2005年开始,市工商局就在全市范围内对服务行业及房地产、旅游、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电信等多个行业的“霸王条款”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改各类“霸王条款”563条,并推行《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等示范文本,有效地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 Q ~ 603-
今年整治的重点是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相信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和汽车维修服务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过涉及服务质量、收费等方面的“霸王条款”,这些条款都是相关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擅自制定“增加自己权利,减少自己义务,增加消费者义务并减少其应有的权利”的条款,大多出现在购车、修车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和后期的广告宣传单中。此次“霸王条款”征集电话:12315或3858153(锦州市工商局合同监管处),邮箱:
SS987@126.com。
此次征集活动结束后,按照辽宁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市工商局将对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中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全面整治。
来源:卡车网[www.chinatruck.org]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