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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汽车产业政策有哪些新亮点

  ■ 明年汽车购置税将有新变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早在12月9日,国务院即已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而去年以来,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享受减半即5%的优惠税率。

  ■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将建立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需将不同油耗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样本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2010年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将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通告”栏目,公开发布并将定期更新企业报送备案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数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解、查询、检索汽车燃料消耗量信息平台。

  ■ 新能源合资企业中方持股不低于50%

  近日,有消息人士透露,将于明年上半年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修订稿中,提出在新建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总成和基础材料的合资企业里,中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应低于50%。首次明确了新能源相关配套中的股比问题。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人士认为,在WTO中败诉,我国废止了《构成政策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国内零部件产业的生存环境因此受到影响,在这种背景下出台这样的政策对保护零部件产业意义重大。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外很多新能源配套产业的核心技术是掌握在研究机构而不是汽车厂家手中,它们一旦与资本结合进入中国发展,不但会在中国发展新能源政策中占尽先机,还可以抢先树立相关行业标准,为自主品牌企业进军新能源产业制造高门槛。我国现行的汽车产业政策无法约束这种行为,而修订稿中关于新能源关键总成中股比的确定,可以防范于未然。这种股权比例的确定能够保护国内企业对新能源关键总成的控制权,意味着国家的新能源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林辉莹
文章关键词: 汽车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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