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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每年将从燃油税中拨260亿元资金补助地方

  从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这是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

  据了解,实行燃油税改革以后,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与各有关省份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决定由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等五省作为第一批试点在2月底前率先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随后报经国务院同意,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等7省,作为第二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省份,在4月份内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截止到今年4月,东、中部地区省份除广东、山西、浙江三个省份外,其他地区已经全部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站点1263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65%,涉及公路里程数7.08万公里。

  重庆市近日也撤销了部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成为西部省份最先取消的省市。

  据何建中介绍,目前广东、浙江、山西三省的有关部门也正在制定具体方案,将会在2012年年底之前分期分批取消其境内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何建中表示。

  截至2008年年底,西部地区二级及以上公路占该地区路网比例为7%,国省干线公路中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为46%。而对比东、中部地区二级及以上公路占该地区路网比例分别为17%和10%,国省干线公路中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占比分别为86%和79%。

  “西部地区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里,公路建设和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尽管中央对西部地区公路建设投资,但受西部省份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的限制,没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实施,难以尽快改变西部地区交通发展滞后的局面。”何建中表示。

  融资体制寻突破

  取消政府二级还贷公路后,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很多省份的负债都达到百亿以上。针对地方债务偿还,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吴晓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先撤站,然后再停止收费,地方和有关金融机构签订还贷协议,然后逐年偿还。

  “为了解决地方债务问题,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税费改革方案,中央每年将从燃油税中专门拨付260亿元资金补助给地方。对于三个区域分别采取不同补助的标准,对于东部地区将按照每个省债务偿还的40%来进行补助,中部地区按照50%的比例,西部地区按照60%的比例。”吴晓昨日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

  “西部地区未撤销政府二级还贷公路的,将不予补助。”吴晓表示。

  为了鼓励公路发展,确保资金来源,何建中表示,交通运输部正在会同发改委进一步研究完善收费公路的相关政策,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目前,我国公路交通事业仍处在大建设、大发展阶段,高速公路正处于形成网络的关键时期。国家高速公路网有48%的路段在建或尚未开工建设;国道中三级以下公路(含三级)里程约占国道总里程的21%;国省干线公路中还有3万多公里的公路为砂石路面;国道中13%的路段仍处于拥挤状态等情况大量存在。

  吴晓表示,普通公路发展投融资的目标是要形成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普通公路的投融资体制。

  “改革前公路养路费等六费形成的交通资金的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就是成品油消费税将返还给地方用于公路建设。同时,上述提到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每年安排26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偿还以后,还要用于普通公路的发展。”吴晓表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孟斯硕
文章关键词: 燃油税 二级公路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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