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卡车网> 资讯 > 政策 > 产业政策 >

工信部整顿自卸车公告

  3月5日,原本在京跑公告的几大商用车企业的工作人员都忙着往回赶。这是因为之前一天,工业和信息化部直接管理的中机车辆中心传出消息,将对186批不符合规定的自卸车公告进行清理整顿。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整顿的主要内容:一是,载质量利用系数(即载质量(千克)/整备质量(千克));二是,货箱栏板高度,“要求自卸车载质量利用系数最大不能超过1.1,货箱栏板高度则在1.2米以下,不能超过1.5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自卸车,这次都要取消公告。”

  突查自卸车

  这并不是头一次放出要整顿自卸车的风声。

  2008年11月21日,中机车辆中心发了一个“关于规范《公告》中自卸车产品的通知”,就清理自卸车公告中箱高、载质量利用系数不合格的产品征求意见。通知指出,将于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公告复核审查工作,对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汇总,上报工信部,建议予以撤销。

  按照通知的说法,2008年年末本应清理整顿完,为何3月再次整顿清理自卸车公告?

  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国家一直想整顿自卸车,有关部门去年下半年就想动手了,但碰上了金融危机就暂停了进度。

  “当时只是确定了一个大概范围,但还需要中机中心的专家组来讨论、审核,以确定一个合理性范围,做到‘尺度统一’。”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据了解,此次之所以审查货箱栏板高度和载质量利用系数,均出于整顿自卸车大吨小标现象,防止其对公路危害大的考虑。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货箱栏板的高度越高,荷载越大,对道路损坏越大。现在车箱高度降下来了,就是为了不让车主多装货。

  而在载质量利用系数方面,“发改委当时出台考核系数是为了防止大吨小标。一般来说,这个数值应该大于1。如果小于1,基本就是大吨小标。”但对于最大值限制在1.1的做法,企业对此有不同的看法。陕汽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他了解到的情况是,8×4自卸车载质量一般在14吨以上,其载质量利用系数通常会超过1.1。

  企业措手不及

  “186批公告原定于3月10日发布,眼看就要出来了,临时说要撤销,对我们影响挺大的。”在采访时,不少企业表示受到了影响,只是影响程度有所不同。截至发稿时,186批公告仍没有发布。

  一位重卡企业人士坦陈,按照新要求,企业大部分自卸车公告都不合格,可能要有几千万元的损失。

  “我着急赶回企业,就是为了跟领导商量怎么处理此事。”一家重卡企业公告负责人说:“库存车还好说,可以先落地上牌,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在途车辆,比如从长春发到青海的车,这会儿正在路上,到达目的地后,突然说上不了牌,用户肯定意见很大。”

  这次清理整顿没有给出缓冲期更让企业措手不及“,以前清理整顿、撤销公告的话,都会给一个过渡期,这次是直接撤,一点时间都不给。”一汽解放有关人士透露。

  “自卸车改装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改装后再到经销商手中,时间就更长,而且改装后的车就很难变了。如果不给企业缓冲期,财产损失挺大的。”中国重汽相关人士坦陈。

  一汽解放的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3月5日那天,下午4∶00他听说还给3个月的缓冲期,结果下午6∶00就说没有了,“现在我手头有10辆不符合新规定的车,得赶紧先把牌给上了。”

来源:卡车网 作者:
文章关键词: 自卸车 公告 工信部
扫描分享到微信好友或微信朋友圈
新闻反馈与咨询
推荐阅读
推荐车型更多
一周热文
最新视频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