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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批)2001年第18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一年第18号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四批)

  根据《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精神,现将获得批准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汽车生产企业

  第二部分 汽车改装车生产企业

  第三部分 汽车起重机生产企业

  第四部分 外廓尺寸超限及特殊用途车辆生产企业

  第五部分 摩托车生产企业

来源:卡车网 作者:
文章关键词: 车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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