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先生发现大货车油泵故障,到海宁许巷某汽修点进行油泵校正。当时,总的维修费用是1580元,沈先生先支付了1250元,尚欠330元。可是,沈先生刚离开修车点开了60公里就发现不对劲。
而后,该汽修点维修师傅告诉他,该油泵已经完全报废,需要更换总成,费用总计4800元。沈先生纳闷了,刚维修过的车子只开60公里又坏了,肯定是修车技术不过硬,但维修点却不承认自已有责。双方争执不下,沈先生遂于1月29日向许村消保委求助。
许村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来到汽修店,详细了解情况,经过多番比对以及向汽修专业人士咨询,终于弄清事情的原委。沈先生的油泵之所以会整体报废,是因为该部件的其中一个角破损了,行驶过程加速其折断并卷入运行中的油泵,导致整体报废。
对此,沈先生觉得第一次修理所产生的费用所欠的330元应由汽修点承担。可汽修点却表示,第一次是正常修理,而后来的整体报废需更换总承是由于其自身原先就破损了,所以,这330元费用依然应该由沈先生承担。
许村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虽然油泵的整体报废是由于油泵本身的破损导致,但是作为专业的汽车维修人员未能在第一次检修时及时发现问题,则属于疏忽大意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维修后的油泵,在行驶仅60公里后整个报废,可以合理推定第一次维修未能达到正常使用情况下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最终,修车点承认了自己的失职,表示愿意承担剩余的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