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陕西省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了强化“治超”工作,陕西省政府专门发布通告,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突击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并明确规定了货车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另外,规定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明确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据了解,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陕西省将进行突击性的集中整治,启动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全面遏制国省道超限超载运输的反弹现象,确保超限超载率回降到8%以下。陕西省政府发布的通告中要求: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的车货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55吨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凡违反上述规定标准的货运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高速公路入口设治超检测站
凡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应自觉接受检测,经检测认定属于超限超载的应自行卸载,拒绝卸载的由治超检测站实施卸载。我省所有公路的省界入口和高速公路连接线入口将设置治超检测站,对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凡超限超载车辆一律禁止上路,予以劝返。
非法改装车辆将被强行拆解
严禁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改装车辆禁止出厂、禁止上路行驶。非法改装车辆一经治超检测站发现,将予以强行拆解,并依法追究改装企业和车主的法律责任。同时,全面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的煤场、货场,取缔非法经营,规范合法经营,依法打击分载、合载行为。各工矿企业、货运站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装载,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
特殊车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军警车辆也要自觉遵守超限超载治理规定。对假冒军警车辆或持假证件的超限超载车辆,将按规定处理后移送军警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应按国家规定标准装载;超限超载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并按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理。另外,对于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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