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贵州省公路危险路段特别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治理力度,使公路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贵州省公路危险路段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贵州省政府批准并于日前开始实施。
据悉,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贵州省政府关于对全省公路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的底数,确定省、市、县督办整治的危险路段和抓紧治理的要求,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对全省公路危险路段进行了认真排查,确定贵州省公路危险路段共有459处。
《方案》要求,按公路管养权限和所属辖区,明确承办单位和整治期限,落实治理经费并组织实施。贵州省公路局和贵州省高管局直接管辖(管养)公路由贵州省交通厅牵头组织落实治理工作,其他公路路段由各市(州)政府、各地区行署组织落实治理工作,分批分阶段实施。对排查出的459处公路危险路段,贵州省交通厅和各市(州)政府、各地区行署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实用高效”的原则,提出分年分批治理计划,上报贵州省政府,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08年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对安全隐患突出和事故多发的一些危险路段,挂牌重点督办,明确治理措施、承办单位和整治期限,并向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贵州省政府确定省级重点挂牌督办公路危险路段,2006年43处,2007年57处,分别于当年年底完成;2007年7月将再确定一批2008年省级重点督办治理整顿的危险路段。
根据危险路段的实际情况,交通部门将采取增设波型防护栏、防撞墙和设置减速带以及路面改造等办法进行整治,力求做到科学、节俭。交通、安监、公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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