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自卸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驶行为将被自动记录下来,违法司机想跑也跑不了了。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遏制重型车类车辆违法行为,本市今起强制对1.5万辆重型类车安装行驶记录仪。安装首日,一共安装了48台。
记者在青岛市政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看到,来自山东某公司的技术人员正在给自卸车安装行驶记录仪。该公司的业务主任程先生告诉记者,这套系统可记录车辆至少
80天的行驶状态,驾驶员的每一个操作都记录得清清楚楚,记录时间在 2000小时以上,记录内容包括启动时间、停车时间、行驶速度、刹车以及转向灯等各部件工作情况;同时,能全部记录驾车者的驾照、发动机号码、年审情况以及车牌号码等等,可有效用于交通事故分析以及营运管理。
据介绍,记录仪即使被撞碎,里面的芯片也可以保证完好,并且可以随时打印;另外记录仪可以经受住零下 40摄氏度的低温以及零上
85摄氏度的高温,一般火灾不会影响记录仪工作。
据介绍,当前山东省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以及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安全事故的70%和 80%以上,特别是因为重型车等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安装安全汽车行驶记录仪,通过对记录数据的采集、分析,可以有效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本市在用或新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都在安装之列,具体由市车管所以及区市的车管分所负责。即日起到年底,要组织完成总量的
50%,结合车辆年度检验,200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安装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车管所要将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作为车辆登记、检验的重要内容,凡是没有安装的车辆,均不得进行注册登记和通过检验。具体如何进行安装办理,可与市车管所以及区市车管分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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