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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治超难”难在何处?

文贻炜 曹健 郑玮娜

  
  在西北青海、宁夏由于近年公路运输超载严重,公路桥梁不堪重负、损毁严重,危桥比例大幅攀升。主管部门认为,屡禁不止的超载现象,原因错综复杂,“治超”任务艰巨,彻底堵住超载须从根源治理。

   —上世纪60、70年代的公路桥梁近年集体“病危”

  以宁夏固源地区为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中心的南河滩大桥修建于1960年,超载车近年的大量通行造成桥梁的严重毁坏。目前固原地区有11座危桥,都是60、70年代所建的桥梁,危桥发生事故往往没有预兆。宁夏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处处长周尚军说,今年年初在国、省干线确定有23座危桥,然而到目前为止该数字已经上升到43座,其中9座损坏严重,宁夏在短短七个月时间增加了20座危桥。目前宁夏60、70年代所建的桥梁都成为了危桥。

  在青海,同样的超载现象使桥梁不堪重负,一些桥梁甚至使用不到两年便列为危桥。在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的二尕公路上,经检测目前已有两座2004年建设的拱桥成为危桥。由于刚察是青海的产煤大县,这里的运煤车辆100%超载运行,不仅对桥梁,对道路的破坏也是相当严重。

  —超载成为生存法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张湧说,引发超限超载的社会原因非常复杂的,从市场调节、车辆制造、交通管理三个方面看,在短期内超载现象难以杜绝,这是一个深层次的矛盾。

  超载屡禁不止的根源是利益,而在当前运输业运能大于运量的市场竞争环境,超载成为车主司机生存的必然法则。青海省公路局养护处处长黄成中说,现在运输户全凭超载挣钱,在青海目前一类路正常运输普通价为0.45元/吨,虽然今年油价不断上涨,而在运输市场运能大于运量,运输户仍在不断压低运价,凭着超载,0.35元/吨照样跑。司机不超载很难有利润。业内人士认为,过低的价格与整个市场的发展不符,运输市场竞争相当激烈,一些业主特别是个体运输业主,成本相对低廉,通过玩命多拉快跑获得利润。

  超载成为运输户的必须选择后,改装厂、汽车生产企业的利益在旺盛的市场需求中得以体现。交警与路政人员不约而同地认为,大马力、大吨位的改装货车泛滥也是公路运输混乱、超载车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宁夏公路管理局局长黄雅杭说,我国的汽车生产企业与改装厂为迎合超载运输市场,大量生产大马力的“小标大车”,并且存在非法改装的情况,用户要多大就给装多大,其载重能力非常惊人。这些货车严重超载,而且车辆性能越来越差,事故隐患日渐突出。

  青海省交通厅总工程师马忠英指出,通过超载,企业、运输户、当地政府为了生存与发展,把所有压力都压在了公路之上,其本质是国家利益的转移,借着对国家公路国有资产的破坏与占有,达到目的。

  —治超不能“只罚不卸”

  据青海省海北州海晏治超站检测,该站最高的超载记录为,一辆5轴运输车运载104吨货物。青海省公路局地方道路管理处处长杨永强说,对于运营车辆,国家标准是载重货车一根轴承重10吨,最大限重14吨,但是目前路上运营的一些货车远远超过这个数值。

  对超载车进行卸载是国家规定的处罚形式。为了避免以罚代管,交通部曾出台方案,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必须进行卸载。但卸载作为政府治超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度,只罚不卸不仅使治超流于形式,并使更多的司机壮起胆量花钱买“超载”。超载运输车被查处后,很多司机宁可多交罚款,也不愿意看到货物被强制卸载,因为货物卸载造成的损失,比罚款大得多。

  罚款可以给地方财政创造收入也能解决人员经费问题,各地的物资运出来,财政才会有所收益,相对劳心疲力的卸载处罚方式,罚款自然成为管理者最愿意选择的治超方式。张湧认为,治超难关键的一点是某些执法部门的利益,这是阻碍治超工作的最大一块绊脚石。如果执法部门管理严格、到位,就不会有人为超限超载那点小利以身试法。

  —“治超”需要科学发展观

   宁夏交通厅副厅长张湧说,治超24小时要检测执法,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矛盾就是猫和老鼠的关系,多年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建立固定的永久治超站,效果并不理想。国家每年投入3000个亿进行公路建设,由于超载,道路10%遭到破坏,这是国家资产的损失。在国外治超方面也走过很多弯路,刚开始让压,压坏了再修,这不是一种科学发展观,我们不搞依法运输,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在管理手段上目前还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配套的法规,交通路政部门缺乏路面执法必须的强制手段,因而强行冲卡、威胁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二是治超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机构、编制没有落实,治超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临时性的机构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无论外部环境还是内部管理,从根源上治理超载行为,专家建议:

  一、规范运输市场,刺激车辆运输费用上涨,进而调整运输市场的整体价格指标体系逐渐上升到合理水平,司机才可以在安全行车的前提下,获得合理利润,从而根本上治住超载。

  二、国家有关部委应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对各类车辆改装厂进行全面整治,打击和制止非法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

  三、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严谨、统一的全国治超标准,并把交警、路政纳入到统一联合执法中。同时建立各省市之间相互联系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封阻管理,对超载坚决进行卸载放行。

  四、理顺体制,补充完善《公路法》,切实强化管理手段和处罚措施,从法律上保障解决超限运输管理难的问题。同时,加强路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狠抓队伍自身素质和修养的锻炼,提高路政执法者公正、严明、文明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