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06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治超工作的重要指示,总结2005年治超工作,确定今年治超工作要点。
2006年,治超工作将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长效机制。
主要有五个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全国领导小组成员,落实责任制,确保治超工作机构不变、经费不减、力度更大;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二是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坚持公安和交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保持路面执法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治超,严管重罚,研究实施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计分扣分制度,采取措施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加大重点监管车型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生产、改装和挂牌管理。继续做好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和行驶证换发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遏制和杜绝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加强和规范公告管理,完善和落实缺陷汽车召回制度。
四是加强运输装载源头管理和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
五是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治超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治超检测站点建设,建立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贯彻落实《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降低多轴大型货车的运输成本,优化道路运输结构,提高道路运输效能;完善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建设,保障整车且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2005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成效显著,北京等7个省市的超限超载率已控制在6%以下,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年共在干线公路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2455个,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169.2万辆次,卸载316万辆次,卸货1919.3万吨。同时取缔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大吨小标”的车型2.7万种,对245.2万辆货车进行了吨位更正,累计增加吨位486.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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