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
深公交(通)[2007]1号
为缓解深圳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深圳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深圳市部分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路(含深南路),北至北环路(含北环路);
2.东起龙城大道(不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不含黄阁路),南起205国道(不含205国道),北至龙平公路(不含龙平公路)。
路段: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至北环/泥岗立交)、泥岗路(北环/泥岗立交至泥岗/红岭立交)、皇岗路、梅观路、罗沙公路、龙珠大道(北环/龙珠立交至沙河西路口)、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口)、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春风高架桥、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深南/麒麟立交)、笋岗路、莲花路、福民路、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路口至东滨路口)、工业七路、蛇口新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桂花路、松湖路、荔湾路、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梧桐山盘山公路、盐葵公路(大梅沙至小梅沙路段)、机场路。
广场: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北环路(北环/龙珠立交至北环/沙河东立交)】。
(三)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松白公路(白芒联检站至西丽路口段)北往南方向、南海大道(北环/南海立交至东滨路口)、后海大道、南山大道(北环/南山立交至东滨路口)。
(四)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货车在前海路、凯丰路及中康路行驶。
二、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路口)、红荔路(红岭路口至香梅路口)、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口)、莲花路(皇岗路口至香梅路口)行驶。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行驶。
(三)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区域: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
路段: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南海立交至港湾大道路口)、南山大道(北环/南山立交至东滨路口)。
广场:火车站东、西广场。
三、本通告所称大货车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二○○七年一月二十日至二○○七年七月十九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