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已于9月20日开始实施,今后车主找谁修车自己说了算。根据该规定,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汽修企业维护作业。
《规定》把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一、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二级维护必须三个月一次。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与其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签订委托合同,对本辖区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工作进行合同化管理,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据介绍,新出台的《规定》实行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维护作业,但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有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要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等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据了解,对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的监督,《规定》要求应在车站、货场和车辆所属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驻地进行。对维修企业,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应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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