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起,尾气排放达标的车辆将可申领到一枚巴掌大的“环保标志”。而对于没有“环保标志”的高污染车辆,今年2月1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其在本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将被禁行,今年10月1日以后,这些高污染车辆每天的同样时段内,将被挡在内环之外。
“环保标志”到哪里去领?哪些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鉴别?围绕一系列车主关心的环保“绿证”问题,在此为你作出解答。
“环保标志”发放、车辆鉴别的时间安排
自2006年1月20日起,向本市牌照客车以及在本市逗留7天以上和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客车(悬挂沪C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除外)发放“环保标志”,同时开始受理车辆鉴别工作;各类货运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悬挂本市牌照的车辆怎样申领“环保标志”?
(1)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范围①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②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车;③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④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上述各类车辆的上牌日期是指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以下同)
(2)申领材料单位车辆: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私人车辆:车辆行驶证、车主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本市逗留7日以上和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车辆怎样申领?
(1)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范围①2001年6月1日以后上牌的微型面包车;②2000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③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柴油车;④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轻型客车、载货汽车;⑤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2)申领材料车主凭车辆行驶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缴讫证,按就近原则申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市牌照、在本市逗留7天以内的车辆如何申领“过境凭证”?
自2月9日起,在各入境道口缴费时一并发放注明有效期限为7天的“过境凭证”。对货运车在中心城区的通行已有限制措施,因此暂不向外省市牌照的货运车发放“过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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