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4月30日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至今,国家开展集中治超工作已历时三年。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三年来国家集中治超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同时相关部门将从2008年起的三年内,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开展治超工作秩序以及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整顿。
三年治超成效显著新阶段面临新问题
据介绍,全国治超工作开展三年以来,货车超限超载率从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10%以内,北京等10多个省市已经控制在3%以下。在汽车总量年均增加15%的情况下,三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率年均下降15%左右,因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减少160亿元左右。
统计显示,三年来,全国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978万辆次;撤销了79家企业的385个违规汽车产品,取缔了2.7万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吊销汽车非法改装、生产和维修企业营业执照432户,取缔了无照经营3614户;实施了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制度,督促45家汽车制造企业主动召回缺陷汽车130万辆;对10吨以上的货车降低了20%~30%通行费,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70多亿元;近20个省份试行了收费公路计重收费,运用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运输。
针对治超工作的推进方向,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近日指出,当前治超工作已开始进入由全面的集中治理向局部的重点治理、由集中的有力打击向长效的治理防范转变的新阶段;下一步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整顿治超工作秩序和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李盛霖指出,在开展治超工作秩序整顿方面,要打击非法“车托”护送车辆以及聚众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甚至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杜绝以收费代卸载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现象;在开展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整顿方面,要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
据悉,为做好下一阶段治超工作,交通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管理法律体系、路面治超监控网络、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舆论监督机制、治超经费保障机制。
持续治超使企业受益计重收费成得力手段
国家将治超工作设为长效机制,从长期发展中治理和防范超限超载现象,使汽车企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之一。
陕汽集团市场部经理刘科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国家一直以来对超限超载的有效治理,现在的超载率比过去远远降低,这对企业来说肯定是好事。刘科强认为最突出的表现有两方面,一是治理超载后重卡的需求量出现大幅增加;二是治超后大多数用户按照规定载重额度运行,使车辆损耗减少,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服务费用。
刘科强表示,目前各大卡车制造企业均非常支持并会从产品生产上积极配合国家的治超工作。但他也指出,目前仍然存在地区间执法力度不一的现象。他认为只有实现规范管理,货运市场形成公平竞争,这样企业和用户才会有积极性。此外,市场稳定,货运收益也会提升,从而弥补治超后在单位运量上带来的损失,形成良性循环。
卡车分析师龚雨楠认为,推广和落实计重收费政策是治超最行之有效的方法。龚雨楠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拉开了中国交通运输史上治理超限工作,但目前治理工作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来强制车主不得超载,车主是被动的承受者。由于各地执法力度的差异化,各地公路货运市场依然存在难以解决的超限问题。2003年计重收费在江苏、河南、青海试点后,取得良好的效果。2005年交通部出台了《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鼓励各省市实施计重收费政策,以彻底解决公路运输存在超限问题。计重收费政策实施以后,除解决了公路运输超限“顽疾”,同时给重卡行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是促使2007年重卡市场出现井喷式增长的重要原因。
从目前来看,已经有19个省市实行了计重收费,但仅仅局限在高速公路和少量省道上,对大量国道、省级道路以及一些乡级公路基本没有实施计重收费,并且在专线运输的管理上目前还是空白。龚雨楠表示,如果进一步铺开计重收费,那么相应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就会相应减少,使治超成为市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