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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货运市场无证经营将被罚款

  中国卡车网在线新闻组 王庆芳 朱洲


 
 “我从沈阳托运一件长两米、宽1米、高0.6米的货物到锦州,实际托运费不到100元,而司机当时竟然一张口就跟我要250元,说是快到‘十一’了,价格当然要比平时高。”9月27日,家住盘锦的单先生告诉记者。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沈阳的运输市场现存在着漫天要价、随意要价的混乱情况。
 
  今后货物交通运输收费将明码标价,如不公布收费项目价格,运输公司将被管理部门处罚。9月27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沈阳市道路货运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货运公司收费、服务、运输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经营者应公布收费项目

  货物交运输公司托运,到底该付多少运费?一直是老百姓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此次《条例(草案)》中明确了相关的问题。

  《条例(草案)》中规定,道路货运、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经营情况等资料,并按规定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

  从事道路货运、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如未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将被罚款

  针对目前货运市场中存在车主只有一辆运输车,却没有《经营许可证》就擅自经营货物运输的情况,《条例(草案)》中规定,无《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物经营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持无效《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持无效《经营许可证》从事货运服务经营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超限运输最高罚2000元

  《条例(草案)》中还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应当根据车型和综合技术条件承运货物,不得超限运输。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机构将对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违纪将予处分

  对交通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条例(草案)》也作出规定,要求交通行政管理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运输稽查专用车辆应当装置统一的标志和警示灯。交通行政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和上级机关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