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汽车保险产业链发展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会上指出,为了实现汽车保险产业链的多方共赢,必须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协调合作机制,而这三大机制恰恰是我们保险业现在所欠缺的。
周延礼指出,虽然这些年来汽车保险业发展很快,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种相互合作、彼此促进、利益共享、协同发展的产业链发展机制,导致汽车保险和产业链上其他主体的发展受到限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汽车保险产业链的发展缺乏一种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机制。汽车保险的产品开发、销售、理赔以及相关服务等经营环节,都可以通过专业化分工由产业链上的各个主体来分别完成。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对汽车缺乏产业链经营意识,一些业务环节仍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内部,没有根据专业化的方向进行分离。一方面导致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环节过多过长,风险难以管控,效益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不利于汽车保险产业链的完善和成熟,产业链上的某些经营主体由于缺乏保险公司的支持,而得不到充分发展。
二是汽车保险产业链的发展缺乏一种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良性的产业链发展状态应该是产业链上各主体利益共享、合作共赢,即产业利润能够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上合理分配。而我国目前汽车保险产业链的发展还缺乏这种利益分配机制的支持,保险利润过度向产业链的两端倾斜,保险销售和理赔环节分享了汽车保险利润的绝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不断缩小,整个汽车保险市场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的边缘,直接影响到财产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汽车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多财产险公司为了提高公司承保利润,扭转对汽车保险的过度依赖,不得不调整业务结构,降低车险业务比重,减少对车险的支持。长期下去,将会影响到整个汽车保险产业链的发展,进而影响产业链中各个主体的发展。
三是汽车保险产业链上各主体之间缺乏一种长效的协调合作机制。汽车保险产业链要健康发展,需要保险公司、汽车厂商、零配件供应商等主体之间密切配合,进行深层次合作。尤其是在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共享、业务运作的规范与协调方面,各主体之间应该建立一种长期性的合作机制。但是目前我国汽车保险产业链中的各主体间,只有业务上的简单联系,彼此之间很少进行信息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对投保客户和车辆的相关信息缺乏一种长效交流机制,造成汽车保险在销售、承保、理赔等各环节的信息严重不对称。
据了解,汽车保险在汽车产业链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有统计数字显示,1988年汽车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20亿元,占财产保险份额的37.6%,首次超过了企业财产保险,成为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此后,汽车保险一直保持高增长率,在财产险市场占据重要地位。2005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达到855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0%。今年1~7月车险保费收入达613亿元,同比增长17%,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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