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提案之——尹家绪: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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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truck.org 中国卡车网在线新闻组 冯源 |
国家发改委统计分析结果显示,2004年我国共消耗50多亿吨自然资源,换得1.6万亿美元的GDP。其中,原油占全球消耗总量的7%,其他各类资源占全球消耗总量的30%以上,但创造的GDP总量只占全球总GDP的4%。因此,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国力日益强盛的同时,资源消耗过大、可持续发展压力巨大已成为突出矛盾,亟待解决。
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简介
(一)再制造定义、分类
再制造是以机电产品全寿命周期设计和管理为指导,以实现废旧机电产品性能提升为目标,以优质、高效、节能、节材、环保为准则,以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修复和改造的一系列技术措施或工程活动的总称。主要分为以下两部分:
(1)再制造加工。主要针对达到物理寿命和经济寿命而报废的产品,在失效分析和寿命评估的基础上,把有剩余寿命的废旧零部件作为再制造毛坯,采用表面工程等先进技术进行加工,使其性能恢复,甚至超过新品。
(2)过时产品的性能升级。主要针对已达到技术寿命的产品,或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产品,通过技术改造、局部更新,改善产品的技术性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减少环境污染。
(二)再制造特征、地位及作用
再制造以成型零件为毛坯,在不改变形状和本体材质的情况下恢复尺寸和性能,这就省去了采矿、冶炼、锻铸、机械加工等多道工序,回收了新件制造中附加值的70%,零件磨损表面补偿的金属仅是本体材料的1~2%,成本仅是新品的10%,因而再制造的重要特征是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一般,再制造成本不超过新品的50%,节能60%、节材70%以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效益显著。再制造启动了产品新的寿命周期,是物质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是循环经济中再利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再制造产品特征有:再制造生产的对象为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还是一个对旧机型升级改造的过程?再制造不同于维修,也不同于再循环。
再制造在循环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再制造的资源潜力巨大?经济效益显著?环保作用突出?缓解就业压力…向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提升国际竞争力、扩大对外开放。
二、国外再制造产业发展表明,再制造可以显著拉动国民经济、增加就业、保护环境
国外再制造工程从诞生至今虽仅有50多年的历史,但其发展迅速,现已作为一独具特色的新兴产业成为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可进行再制造的汽车零部件有内燃式发动机、传动装置、离合器、转向机、水泵、空调压缩机、雨刮器马达、油泵、动力控制泵和减振器等。
有关报告显示,1996年美国专业化再制造公司达73000家,年销售额530亿美元,直接雇员48万人,其中汽车再制造是最大的再制造领域,公司总数为50538个,年销售总额365亿美元。而1996年美国钢铁产业的年销售额仅为560亿美元,美国再制造业创造的产值已基本相当于钢铁工业产值。
在德国,至少90%零部件可以得到重用或合理处理。宝马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回收品经营连锁店的全国性网络。宝马公司从实践中得到经验,汽车回收工作效益很好。如用过的发动机,经再制造后,仅是新发动机成本的50%~80%,其过程中,94%被修复,5.5%被溶化再生,只有0.5%被填埋处理。
在日本,2003年旧汽车再利用零部件的市场规模达到了人民币约73.38亿元,其中87%属于“再利用件”、另有13%属于再制造零件,价值达人民币9.69亿元。
三、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及政府相关举措
(一)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国家确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再制造工程已得到我国政府、学术界高度重视,也开始得到部分企业界的认同与支持。
我国从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生产的正规企业不超过10家,产能普遍较小。而现在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3600万辆,每年报废车辆已达200万辆。预计到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6000万辆,报废车辆逐年增加,这为开展再制造产业提供了大量的资源。如果能实现这些产品的再制造,不仅会大大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而且能有效节约能源和成本及减少环境污染,与目前国家倡导的建设节能、减排、降耗的循环经济社会完全一致。
(二)政府相关举措
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颁布 “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 2199号)”,确定再制造为四个重点领域之一。
2006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3部委联合颁布的“汽车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明确要求汽车产品的回收利用率指标纳入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管理体系,将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延伸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领域。
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循环经济处向国务院递交了《关于汽车零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及有关对策措施建议的报告》,曾培炎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同意以汽车零部件为再制造产业试点,探索经验,研发技术;同时要考虑定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
2006年9月,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主办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研讨会”,研讨加快推进中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2007年1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受国家发改委委托,成立了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研究”课题组,开展汽车零部件试点研究和配套政策法规研究工作。
2007年9月,曾培炎副总理就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出重要批示:“在试点的同时,抓紧修订有关法规”。
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7]2536号)”。拟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市40余家企业申报。
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 3420号)”文件对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并指出:选择装备再制造等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开展试点。
预计2008年2月将产生四项成果:《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研究》报告?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试点方案?确定再制造试点企业?制定并公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规定了选定试点企业的原则、试点产品的范围、流通和监管措施等内容。
另外,国内首部《循环经济法》即将出台,法案中明确提到有关“机电产品再制造”的相关条目和政策法规。《循环经济法》作为国内首部倡导再制造的法律法规文件,在推进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性质的历史意义,对于发展再制造产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发展有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相对缓慢,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限制国内再制造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政策、法规对再制造产业发展设置了障碍。如2001年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报废的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销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2)对发展再制造产业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我国再制造作为新的理念没有被消费者及制造企业广泛认识。同时,再制造涉及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较多,各个部门或机构对再制造的认识的深度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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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rk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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